关于申报2016年广州市科技计划科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的通知

2015-03-26

院科研[2015]009号

各学科:

         2016年度广州市科技计划申报指南科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已经发布,请各学科根据通知指南要求(详见附件)进行申报。主要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每个项目市财政资助经费20万元,项目起始时间为2016年上半年,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为2-3年。

二、项目负责人与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属我院正式职工,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

科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申请者,应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项目组成员中35岁(含)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应不低于30%。

2.项目负责人(指申报书中列第一位的人员)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也不能因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创新平台建设与共享、科技与金融结合、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专项、科普专项“科普基地建设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受此限制。

3.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专项,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影响申报单位的信用评价。

4.本项目发表的论文需标注广州市科技计划资助和项目编号,请不要将未标注广州市科技计划资助和项目编号等的论文列入验收材料。请注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专利申请、授权量将作为评价项目的重要指标之一。

三、申报方式:

(一)本项目实行单位总数限额申报。故请每个专科限报一项各专科申报的项目须经学科带头人(科主任)在申报书首页亲笔签字同意,否则将不予进入医院评审程序,经过医院评审,按照上级要求择优确定正式申报项目。建议各专科在申报工作中应整合相关资源,选择研究基础较好的项目参加院内评审。

请项目负责人用附件1中的“申报书(样稿)”进行撰写。请于41日前一式七份提交科研科过期未上交者一律不予受理。医院将尽快组织院内评审确定正式申报资格者。

(二)通过院内评审的正式申请人请于4月19日24时前提交申请书。逾期系统将自行关闭,不再受理各类操作

(三)请项目负责人关注网上申报进度,当项目状态显示为“科创委已受理”,即可打印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其中需有原件1份)。每份申报书需附上目录,用 A4 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

 

联系人:张微微           电话:8035、87334871

邮箱:zhweiw2@mail.sysu.edu.cn

科研科

2015年3月25日

 

附件:

1关于发布2016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2申报指南

3申报书模板

4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要求